2015年5月27日 星期三

論投資

投機;賭博;投資~是很難分清.

投機者,估計未來之變化~而作出投資,
但受時間值影響大,例如:認股証.
2003年非典期間,經紀王由上水時富証券,
過檔去中環滙財証券,高層向海獨立座位,
佣金還是0.0025.當時經常和老鄭坐鎮,
我常在美心快餐,要两份$11/份下午茶餐,
即两碗燒鴨瀨粉堂食,两杯奶茶,一杯外賣請經纪黄飲.
有一天上午12時半收市,經紀王邀我與鄭午飯.
在娱樂行食完飯,每人二佰元,
經紀王埋單後,却不肯收我與鄭的錢.
三人回到經紀行,鄭建議每人買了
3萬多元大酒店認股証以謝經紀王午飯,
後來全變了牆紙,這是一生唯一次買認股証.

賭博:圍內不抽水打麻雀,贏輸全憑運氣.
若在馬會賭馬,賭波,六合彩等.
抽水甚重,只能算是娱樂和做善事.

投資:在低位用全資~
買房自住;或買實力股長期收息.因其使費極低.
又因两者波幅周期不同,若能在两者高低位遊走.
則年年有錢收了.(切勿借錢做按揭).



7 則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