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9月12日 星期三

中醫執業資格試

參加2018年中醫執業資格試現已截止申請。
有關2019年中醫執業資格試的詳情,將於稍後公布。
根據《中醫藥條例》第61條的規定,
符合以下資格的人士可參加中醫執業資格試:
  1. 已圓滿地完成中醫組認可的中醫執業訓練本科學位課程
  2. 或中醫組認可與該課程相當的課程;或
  3. 已循中醫註冊的過渡性安排成為表列中醫,
  4. 並已獲中醫組通知須透過參加及通過中醫執業資格試
  5. 而獲取註冊資格的表列中醫。
《中醫藥條例》第61條第1(a)款
有以下對考試申請者的規定,
「該人令中醫組信納在他申請時,
他已圓滿地完成中醫組
認可的中醫執業訓練本科學位課程
或與該課程相當的課程」。
中醫組的政策為上述的中醫執業訓練本科學位課程,
必須首先符合以下的基本要求,包括:


(a)
不少於5年的全時間制中醫本科學位課程,
其中包括不少於30週的中醫畢業實習。
除畢業實習及臨床見習,
有關課程必須全期於頒發中醫本科學位的院校當地修讀;

(b)
該課程必須包括以下10項必修科目:
中醫基礎理論;
中醫診斷學;
中藥學;
方劑學;
中醫內科學;
中醫外科學;
中醫婦科學;
中醫兒科學;
中醫骨傷科學;
中醫針灸學;

(c)
如該課程符合
(a)項的規定,但並未全部包括
(b)項指定的科目,若有關申請人
在認可院校補修所欠缺的科目,
則有關課程可被考慮接納為等同課程,
但有關補修科目必須符合
《2018年中醫執業資格試考生手冊附錄一的要求;

(d)
舉辦有關課程的院校必須符合大學及臨床教學的基本條件,
如教學情況、教學/實踐設備、教學管理、圖書資料、
師資水準、收生水平和臨床實習等。
任何課程如部分或全部利用遙距模式授課(例如函授、
網上授課或以自學考試模式進行等等),
並不符合中醫組規定的基本要求,不會獲接納為認可課程。

除上述基本要求外,
中醫組在審核有關非本地院校畢業生的考試申請時,
尤其是中西醫結合課程畢業生的考試申請時,
中醫組會以本地三所認可院校
(即考生手冊附表一院校編號001-003)的
中醫執業訓練本科學位課程作為參照標準,
以決定是否接納有關申請。
有關參加2018年中醫執業資格試的內容、申請資格、
認可課程的要求、舉辦中醫組認可課程的院校名單、
考試範圍和形式及申請程序等詳情,
請參閱《2018年中醫執業資格試考生手冊》

9 則留言:

  1. ╭───────╮✬
    │瞓覺豬呢🌟│
    ╰───────╯★
    ╭───────╮☆
    │甜夢安睡✨│
    ╰───────╯°¨⊹
      ❉
       *
     .∧_∧・。゚💤
     ( ・ω・ )
     |⊃/(___♫♪
    /└-(____/♩♬
    ۩۞۩ღೋგஜºഐ
    💫好友🌜晚安喇喂🌛
    ✾週五╠╣aΡpy๑*。•☾

    回覆刪除
  2. 咁大夫有冇考過類似的公開試?
    我睇要考的內容都唔易架…筆試為主?!…

    回覆刪除
  3. 看來制度都非常繁複嚴格, 就是看規則也頭痛, 遑論考試﹖
    請問大夫是否考試合格, 已經是註冊業中醫師﹖ ^.^

    回覆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