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,本來是用來定音的竹管,河洛民族中原古人,
用12個不同長度的律管,吹出12個高度不同的標準音高,
以定出音階的高低,故這十二個標準音高也就叫做十二律。
從低到高依次為:
太簇,又作太蔟、太族、大族、大蔟、泰簇、泰族;中呂,又作仲呂;冼,音同「顯」;
無射,又作亡射,射,音如「夜」;蕤,音如「瑞」之陰平聲。
十二律分為陰陽兩類 :
奇數六律為陽律,叫做六律;
一般所說的六律包括陰陽各六的十二律。
「……九九八十一以為宮。三分去一,五十四以為徵。
三分益一,七十二以為商。三分去一,四十八以為羽。
三分益一,六十四以為角。」
是取一根用來定音的竹管,長為81單位,定為「宮音」。
然後將81乘上2/3,就得到54單位,定為「徵音」。
將徵音的竹管長度54乘上4/3,得到72單位,定為「商音」。
將商音72乘2/3,得48單位,為「羽音」。
羽音48乘4/3,得64單位,為「角音」。
而這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五個音高,被稱為中國的五音。
「三分損益法」的確立是考「中聲」而量之以制。
「琴瑟尚宮,鍾尚羽,石尚角,
匏竹利制,大不逾宮,細不過羽」,
要舍卻彈奏中的「煩手」(複雜多變)。
《左傳》有鮮明排斥過度追求音響、
速度變化的「淫聲」、
以能使人保持平和「中聲」為美的思想。
但是五度相生律不考慮生律次數誤差,
使得各調的五聲缺少了三分損益法,高度符合人聲的精髓。
同時還把間音4和7,籠統地和五聲等同視之進行生律轉調,
造成整個音程關係的混亂,產生誤差。
三分損益與十二律的相關物理 :
取一簡單物體用來定音高時(如竹管、絲絃),
則它的頻率與其長度是成反比的關係。
如果物體的材質固定,長度愈長,聲音愈低。
除此之外,當長度減為一半時,
頻率將變為原先的兩倍;
長度增成為原先的兩倍時,
頻率成為原先的一半。
這種互為二倍數的特殊比例,
定義為彼此互為「八度音」。
由此,便可以從九九八十一的長度出發,
試算前述藉由「三分損益」求得的長度,
所得到的十二律(宫调):
黃鐘(C):

(
n = 0)
林鐘(G,由黃鐘三分損而來):

(
n = 0 + 7 = 7)
太簇(D,由林鐘三分益而來):

(
n = 7 - 5 = 2)
南呂(A,由太簇三分損而來):

(
n = 2 + 7 = 9)
姑冼(E,由南呂三分益而來):

(
n = 9 - 5 = 4)
應鐘(B,由姑洗三分損而來):

(
n = 4 + 7 = 11)
蕤賓(F#,由應鐘三分益而來):

(
n = 11 - 5 = 6)
大呂(C#,由蕤賓三分益而來):

(
n = 6 - 5 = 1)
夷則(G#/Ab,由大呂三分損而來):

(
n = 1 + 7 = 8)
夾鐘(D#/Eb,由夷則三分益而來):

(
n = 8 - 5 = 3)
無射(A#/Bb,由夾鐘三分損而來):

(
n = 3 + 7 = 10)
仲呂(F,由無射三分益而來):

(
n = 10 - 5 = 5)
清黃鐘(黃鐘的高八度音,由仲呂三分損而來):

(
n = 5 + 7 = 12)
- 注意,最後一個「清黃鐘」的長度39.9548849,與直接取「黃鐘」長度的一半 40.5 仍有一段小小的差距,這就是「黃鐘不能還原」的問題。因為在連乘十二次 2/3 或 4/3 後,最後的值不可能達到原始的 1/2。

- 另外,若在定律時不斷地使用三分損益的操作,最後一定會出現除不盡的小數,使得在實際製作時容易產生誤差。然而在現實上,準確度(Accuracy)與精密度(Precision)絕對有其極限,所以經過十二次的三分損益之後,已經可以構成一個(不甚完美)的音階循環。這也是為何中西音樂理論中,都不約而同地發展出以「12音階」為主流的原因。之後才會出現如純律、十二平均律等不同的改進或修正方法。
從上面所計算出來的結果,對照《史記·律書》中的文字,
便記載了《律書》當中出現「七分」之類的文字,
當為「十分」的誤寫。因此原文中的黃鐘「八寸七分一」
為「八寸十分一、81分」才合理。
以下列出古音十二律與史記的文字記載比較,
並附上與西方「參考音名」與「十二平均律的誤差」計算。
古音十二律 史記文字 三分損益 史記數字 西方音名 十二平均律 三分損益與
十二平均律偏(%)
黃鐘 八寸七分一 81 81(更正後) C 81 -
林鐘 五寸十分四 54 54 G 54 .06100.11
太簇 七寸十分二 72 72 D 72 .16280.23
南呂 四寸十分八 48 48 A 48 .16290.34
姑洗 六寸十分四 64 64 E 64 .28980.45
應鐘 四寸二分三分二 42.6667 42.6667 B 42 .90830.56
蕤賓 五寸六分三分二 56.8889 56.6667 F♯ 57 .27570.68
大呂 七寸五分三分二 75.8519 75.6667 C♯ 76 .45380.79
夷則 五寸三分二 50.5679 50.6667 G♯ 51 .02680.90
夾鐘 六寸七分三分一 67.4239 67.3333 D♯ 68 .11261.01
無射 四寸四分三分二 44.9492 44.6667 A♯ 45 .45971.12
仲呂 五寸九分三分二 59.9323 59.6667 F 60 .68141.23
若不照音高排列,而是如上表照三分损益法排列十二律,
则会发现其顺序与五度圈自C开始往顺时钟方向的音位排列恰巧一样。
音律與曆法的配合
由於音律與一年中的月分恰好都定有十二個,
於是在中國上古時代,
人們便把十二律和十二月聯繫起來,
又名十二月律。
孟春之月,律中太簇;
仲春之月,律中夾鐘;
季春之月,律中姑洗;
孟夏之月,律中仲呂;
仲夏之月,律中蕤賓;
季夏之月,律中林鐘;
孟秋之月,律中夷則;
仲秋之月,律中南呂;
季秋之月,律中無射;
孟冬之月,律中應鐘;
仲冬之月,律中黃鐘;
季冬之月,律中大呂。
所謂「律中」就是「音律的對應」,
其徵驗的方法則是憑「吹灰」。
據說古人將十二根律管裡塞入葭莩的灰,
只要到了某個月份,相對應的那一隻律管中的灰,
就會自動地飛揚出來,這便是「吹灰候氣」、
「夷則為七月之律」等詞彙的典故。
當然以今日的觀點,吹灰候氣並沒有現實的根據。
值得注意的一點,十二律中最基本的是黃鐘,
《月令》中所列出的,
正是以黃鐘對應冬至所在的仲冬月份——
子月(大雪至小寒之月)。
另外,《周髀算經》提及由於中國古代使用天干地支,
以六十年甲子為一個週期,而60
又包含2、3、4、5、6、10、12、15、30、60等公約數,
所以不同時期規律出現的天象,
會在60年內集中重複,
這些看似奇異的現象,
實際上是可以用數理邏輯解釋清楚的。
《春秋左氏傳‧昭公‧昭公元年》:
公曰.女不可近乎
對曰.節之.先王之樂.所以節百事也.
故有五節遲速本末以相及.中聲以降.五降之後.
不容彈矣.於是有煩手淫聲.慆堙心耳.乃忘平和.
君子弗聽也.物亦如之.至於煩.乃舍也已.無以生疾.
君子之近琴瑟.以儀節也.非以慆心也.
天有六氣.降生五味.發為五色.徵為五聲.淫生六疾.
六氣曰陰.陽.風.雨.晦明也.分為四時.序為五節.
過則為菑.陰淫寒疾.陽淫熱疾.風淫末疾.雨淫腹疾.
晦淫惑疾.明淫心疾.女陽物而晦時.
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.今君不節不時能無及此乎.
出告趙孟.趙孟曰.誰當良臣.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十二平均律
提出世界历史上最早有记载的十二平均律数列
900 849 802 758 715 677 638 601 570 536509.5479450
(原文:……黄钟长九寸,太簇长八寸二厘,
林钟长六寸一厘,应钟长四寸七分九厘强)。
曾试图解决十二平均率问题,但他用的倍率是 18:17 ,
而不是
,因此自乘12次后只得 1.98556,不是2,
八度走了音,他的系统只可算近似十二音阶平均律。
“Van de Spiegheling der singconst”,
提出用
计算十二平均律,但因计算精度不够,
他算出的弦长数字,有些偏离正确数字一至二单位之多。
西蒙·斯特芬的弦长表:
| 音 | 弦 10000 | 比率 | 正确的弦长 |
| 半音 | 9438 | 1.0595465 | 9438.7 |
| 全音 | 8909 | 1.0593781 | |
| 1.5 音 | 8404 | 1.0600904 | 8409 |
| 2 倍全音 | 7936 | 1.0594758 | 7937 |
| 2.5 音 | 7491 | 1.0594046 | 7491.5 |
| 3 音 | 7071 | 1.0593975 | 7071.1 |
| 3.5 音 | 6674 | 1.0594845 | 6674.2 |
| 4 音 | 6298 | 1.0597014 | 6299 |
| 4.5 音 | 5944 | 1.0595558 | 5946 |
| 5 音 | 5611 | 1.0593477 | 5612.3 |
| 5.5 音 | 5296 | 1.0594788 | 5297.2 |
| 八度 | | 1.0592000 | |
西蒙·斯特芬的频率比,每音一率,且各不相同,这是不正确的。
朱載堉发明十二平均律
推算出以比率
將八度音等分為十二等分的算法,
並製造出十二平均律律管及律準,
是世界上最早的十二平均律樂器。
他用九九八十一位算盘,
计算出来准确到25位数字新法密率为:
| 律名 | 比率 |
| 正黄钟 | 1.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|
| 倍應鍾 | 1.059463094359295264561825 |
| 倍無射 | 1.122462048309372981433533 |
| 倍南呂 | 1.189207115002721066717500 |
| 倍夷則 | 1.259921049894873164767211 |
| 倍林鍾 | 1.334839854170034364830832 |
| 倍蕤賓 | 1.414213562373095048801689 |
| 倍仲呂 | 1.498307076876681498799281 |
| 倍姑洗 | 1.587401051968199474751706 |
| 倍夾鍾 | 1.681792830507429086062251 |
| 倍太蔟 | 1.781797436280678609480452 |
| 倍大呂 | 1.887748625363386993283826 |
| 倍黃鐘 | 2.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|
朱載堉首创十二平均律乐器
计算出所需的长度和律管内径,特选用上等竹子,
按数据截取所需的长度,按数据镟出内径,
分别创制世界上最早的十二平均律律管36根,
分别为新法密率倍率管12根、正律管12根和半律管12根。
选上好竹子制造,金门竹、班竹或紫竹都可,
但最上乘的当推江南出产的笔管竹。
竹管不涂油漆,取天然之质。
如没有合适的内周径,则需加工,经过加工的竹管,
不得已而涂漆;宜用黑漆如同古琴,忌涂红漆,太俗气。
倍率黄钟管的内径取为五寸,下一根竹管的内径为上根竹管的直径除以
:
樂器尺寸
| 律数 | 律名 | 长度 | 内径 |
| 1 倍律 | 黃鐘 | 2.0000 尺 | 0.500 尺 |
| 2 倍律 | 大呂 | 1.8877 尺 | 0.485 尺 |
| 3 倍律 | 太蔟 | 1.7818 尺 | 0.471 尺 |
| 4 倍律 | 夾鍾 | 1.6818 尺 | 0.458 尺 |
| 5 倍律 | 姑洗 | 1.5874 尺 | 0.445 尺 |
| 6 倍律 | 仲呂 | 1.4983 尺 | 0.432 尺 |
| 7 倍律 | 蕤賓 | 1.4142 尺 | 0.420 尺 |
| 8 倍律 | 林鍾 | 1.3348 尺 | 0.408 尺 |
| 9 倍律 | 夷則 | 1.2599 尺 | 0.396 尺 |
| 10 倍律 | 南呂 | 1.1892 尺 | 0.385 尺 |
| 11 倍律 | 無射 | 1.1224 尺 | 0.374 尺 |
| 12 倍律 | 應鍾 | 1.0594 尺 | 0.363 尺 |
| 1 正律 | 黄钟 | 1.0000 尺 | 0.353 尺 |
| 2 正律 | 大呂 | 0.9439 尺 | 0.343 尺 |
| 3 正律 | 太蔟 | 0.8909 尺 | 0.333 尺 |
| 4 正律 | 夾鍾 | 0.8409 尺 | 0.324 尺 |
| 5 正律 | 姑洗 | 0.7937 尺 | 0.314 尺 |
| 6 正律 | 仲呂 | 0.7491 尺 | 0.306 尺 |
| 7 正律 | 蕤賓 | 0.7071 尺 | 0.297 尺 |
| 8 正律 | 林鍾 | 0.6674 尺 | 0.288 尺 |
| 9 正律 | 夷則 | 0.6299 尺 | 0.280 尺 |
| 10 正律 | 南呂 | 0.5946 尺 | 0.272 尺 |
| 11 正律 | 無射 | 0.5612 尺 | 0.264 尺 |
| 12 正律 | 應鍾 | 0.5297 尺 | 0.257 尺 |
| 1 半律 | 黃鐘 | 0.5000 尺 | 0.250 尺 |
| 2 半律 | 大呂 | 0.4719 尺 | 0.242 尺 |
| 3 半律 | 太蔟 | 0.4454 尺 | 0.235 尺 |
| 4 半律 | 夾鍾 | 0.4204 尺 | 0.229 尺 |
| 5 半律 | 姑洗 | 0.3968 尺 | 0.222 尺 |
| 6 半律 | 仲呂 | 0.3745 尺 | 0.216 尺 |
| 7 半律 | 蕤賓 | 0.3535 尺 | 0.210 尺 |
| 8 半律 | 林鍾 | 0.3337 尺 | 0.204 尺 |
| 9 半律 | 夷則 | 0.3150 尺 | 0.198 尺 |
| 10 半律 | 南呂 | 0.2973 尺 | 0.192 尺 |
| 11 半律 | 無射 | 0.2806 尺 | 0.187 尺 |
| 12 半律 | 應鍾 | 0.2648 尺 | 0.181 尺 |
倍率黄钟管的内径取为五寸,下一根竹管的内径为上根竹管的直径除以
。
十二平均律准
创制一種律准。
用桐木制作,琴身厚四分,张琴弦12根,
琴底藏一根黄钟律管,用来定黄钟。
- 按第 1 弦为 黃鐘 与本弦 散声 应
- 按第 2 弦为 大呂 与本弦 散声 应
- 按第 3 弦为 太蔟 与本弦 散声 应
- 按第 4 弦为 夾鍾 与本弦 散声 应
- 按第 5 弦为 姑洗 与本弦 散声 应
- 按第 6 弦为 仲呂 与本弦 散声 应
- 按第 7 弦为 蕤賓 与本弦 散声 应
- 按第 8 弦为 林鍾 与本弦 散声 应
- 按第 9 弦为 夷則 与本弦 散声 应
- 按第 10 弦为 南呂 与本弦 散声 应
- 按第 11 弦为 無射 与本弦 散声 应
- 按第 12 弦为 應鍾 与本弦 散声 应
历史上各种十二平均律的音分
| 年份 | 人名 | 比率 | 音分 |
| 400 | 何承天 | 1.060070671 | 101.0 |
| 1580 | 伽利略·文森佐 | 18:17 | 99.0 |
| 1581 | 朱載堉 | 1.059463094 | 100.0 |
| 1585 | 西蒙·斯特芬 | 1.059546514 | 100.1 |
| 1630 | 马兰·梅森 | 1.059322034 | 99.8 |
| 1630 | Johann Faulhaber | 1.059490385 | 100.0 |
朱載堉显然是历史上最先获得100
音分的十二平均律;
半世纪之后德国数学家Johann Faulhaber也获100音分。
十二平均律表[编辑]
將主音設為a1(440Hz),來計算所有音的頻率,結果如下:
| 音程名稱 | 間隔半音數 | 十二平均律的倍數 | 頻率 |
| 完全一度(A1) | 0 |  |  |
| 增一度/小二度(A♯1/B♭1) | 1 | ![\sqrt[12]{2048}=2^{\frac{11}{12}}\approx 1.8877486253633869932838263133351](https://wikimedia.org/api/rest_v1/media/math/render/svg/285ca87087c7de935837023205e6d3156ea2c722) |  |
| 大二度(B1) | 2 | ![\sqrt[6]{32}=2^{\frac{5}{6}}\approx 1.781797436280678609480452411181](https://wikimedia.org/api/rest_v1/media/math/render/svg/6070ff25eb9d193e218a7030722ce6efd49056cc) |  |
| 小三度(C) | 3 | ![\sqrt[4]{8}=2^{\frac{3}{4}}\approx 1.6817928305074290860622509524664](https://wikimedia.org/api/rest_v1/media/math/render/svg/a7bf36c35f2d2d969563a6b54ab8a80dd708026f) |  |
| 大三度(C♯) | 4 | ![\sqrt[3]{4}=2^{\frac{2}{3}}\approx 1.5874010519681994747517056392723](https://wikimedia.org/api/rest_v1/media/math/render/svg/796f135a52607539118f8112eb4f83baed3b2ed5) |  |
| 完全四度(D) | 5 | ![\sqrt[12]{128}=2^{\frac{7}{12}}\approx 1.4983070768766814987992807320298](https://wikimedia.org/api/rest_v1/media/math/render/svg/35283e5d9bdd682e0e8d2ce74e92b9408105f657) |  |
| 增四度/減五度(D#/E♭) | 6 |  |  |
| 完全五度(E) | 7 | ![\sqrt[12]{32}=2^{\frac{5}{12}}\approx 1.3348398541700343648308318811845](https://wikimedia.org/api/rest_v1/media/math/render/svg/0425c863c2e3d58769558f9fd83b3ce5c302519d) |  |
| 小六度(F) | 8 | ![\sqrt[3]{2}=2^{\frac{1}{3}}\approx 1.2599210498948731647672106072782](https://wikimedia.org/api/rest_v1/media/math/render/svg/d52c191f1f9b846d19320383a7a5ea08763e52b5) |  |
| 大六度(F#) | 9 | ![\sqrt[4]{2}=2^{\frac{1}{4}}\approx 1.1892071150027210667174999705605](https://wikimedia.org/api/rest_v1/media/math/render/svg/a3d584a3d014ff2e0aa1b88fad7ad14d471c63db) |  |
| 小七度(G) | 10 | ![\sqrt[6]{2}=2^{\frac{1}{6}}\approx 1.1224620483093729814335330496792](https://wikimedia.org/api/rest_v1/media/math/render/svg/2106ef2469220324c6d0e97f1ba451d65bbfb2fc) |  |
| 大七度(G#) | 11 | ![\sqrt[12]{2}=2^{\frac{1}{12}}\approx 1.0594630943592952645618252949463](https://wikimedia.org/api/rest_v1/media/math/render/svg/93fdcc3d42b4d02ff06db28892c6efcb4085f188) |  |
| 完全八度(A) | 12 |  |  |
其中
![\sqrt[12]{2}=2^{\frac{1}{12}}\approx 1.05946309435929526456182529494](https://wikimedia.org/api/rest_v1/media/math/render/svg/16fdeed1ef0a0d20838003bb38323591849627f6)
99 音分
99.9 音分
100 音分
十二平均律的西传
16世纪末叶中外交通方兴未艾,
-
每两年在广州举办一次为时数周的交易会,
届时东西商人和传教士交流货物和思想;
朱載堉刊行十二平均律学说之时,
-
朱載堉的十二平均律学书,
极有可能在此时通过传教士传向西方。
事实上利马窦在其私人日记里,
提到朱載堉的历法新理论,
利马窦本人又是精通天文学和数学,
很可能知道朱載堉用
来解决,
春分与夏至三个月之间的比率:
无独有偶,利马窦还是法国位居高位的
科学家马兰·梅森 (Pere Marin Mersenne)的朋友,
他们有共同的学术兴趣,在他们交往过程中,
利马窦必将朱載堉获得的
=1.059463094359295264561825 传达给梅森。
1638年梅森出版《和谐音概论》,
书中在西方世界第一次出现1.059463 这个数字,
在此之前西方无人知道这个数字。
因此现今世界乐坛通行的十二平均律,
其发明权非朱載堉莫属。
-
在所著的论音感一书中写道:
“中国有一位王子名叫載堉,力排众议,创导七声音阶。
而将八度分成十二个半音的方法,
也是这个富有天才和智巧的国家发明的 ”。
1890年布鲁塞尔皇家音乐博物馆馆长
- 十二平均律流行世界
James Murray Barbour (1897, 3, 31 - 1970, 1, 04)
- 研究「調律技術演進史」,
- 認為1842年由英國樂器製造廠Broadwood,
- 找到十二平均律的調律法,十二平均律才能普及。
- 巴赫的鍵盤樂器则是使用他的学生,
- 音乐理论家Johann Philipp Kirnberger
- 綜合中庸全音律與五度相生律的原理,所發明的調律法。
- 《平均律键盘曲集》(Das Wohltemperierten Klavier,
- 中文意思是「完美調音的鍵盤樂器」),
- 有可能就是為十二平均律的鍵盤樂器所著。
- 十二平均律的德文是Gleichschwebende Temperatur,
- 而不是Wohltemprierte。
- 平均律的英文是Equal Temperament,
- Temperament是Temper(調律)的動詞,
- 因為百餘年來歐美各國的調律都採十二平均律,
- 故現在習慣以Temperament表示十二平均律。
- Victor Charles Mahillon 按朱載堉十二平均律律管数据,
- 复制了一套律管,经过测试之后,他写道:
- “关于乐管的管径,我们毫无所知,
- 中国人比我们知道的多得多。
- 我们按王子載堉的数据复制了一套律管,
- 测试结果表明他的理论的准确性。”
-